新聞發(fā)布
管理系統(tǒng)游戲圈內近來并不太平。
一邊是熱得發(fā)燙的手游概念不斷發(fā)酵;另一邊,游戲行業(yè)由來已久的版權保衛(wèi)戰(zhàn)又再次打響。近期,從搜狐暢游主導的金庸作品版權保護事件,到盛大游戲舉報其前員工研發(fā)的《龍界爭霸》,都讓人們的目光再次聚集到游戲行業(yè)侵權的風險問題。
記者采訪的多位業(yè)內人士均表示,事實上,端游經歷了多年的發(fā)展,業(yè)內在侵犯知識產權領域上已相對成熟。然而,手游市場渠道眾多,同質化問題嚴重,侵權造成違法成本較低,行業(yè)內還暫時未形成重視知識產權的意識。
“隨著市場的逐漸成熟,手游領域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正在沿襲著端游時代知識產權保護路徑。”法律界人士對記者說,但是由于技術和市場發(fā)展迅猛,手游乃至整個游戲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還需要法律的進一步完善。
暢游版權保衛(wèi)戰(zhàn)
武俠小說作家金庸先生近很忙。
10月17日,搜狐暢游向手游巨頭觸控科技發(fā)送律師函,要求其刪除《戰(zhàn)江湖》中涉及到金庸的小說《天龍八部》元素,停止侵權行為。而且,暢游還向91手機助手、PP助手、琵琶網等手游平臺發(fā)出維權函件,要求各大平臺對侵權產品進行下架處理。
10月18日,暢游方面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戰(zhàn)江湖》開發(fā)商成都余香已發(fā)布公開信道歉,并承諾將在10月底推出的《戰(zhàn)江湖》全新版本中,全面撤換所有金庸原創(chuàng)武俠小說中的元素。
據了解,今年7月,據搜狐暢游移動運營事業(yè)部總經理陳國軍證實,暢游已斥資2000萬人民幣獲得金庸十部著作的手游獨家改編權,包括《天龍八部》、《鹿鼎記》、《碧血劍》、《雪山飛狐》等作品。而完美世界則是獲得了《笑傲江湖》、《神雕俠侶》等四部金庸武俠小說的網游改編權。
游戲行業(yè)資深觀察人士鄭化鋒對記者表示,當一個行業(yè)達到了一定的熱度,企圖在這個行業(yè)有所發(fā)展的公司對市場秩序建立的訴求便會隨之增加。
今年8月有消息稱,金庸聯合搜狐暢游和完美世界處理游戲侵權問題,緊接著又有媒體報道,金庸要求暢游向20多家涉嫌侵權其著作版權的游戲公司發(fā)出律師函。
以上消息得到了暢游方面的證實。雖然暢游方面對外宣稱,“此次不只針對營收高的侵權游戲,會向所有侵權問題嚴重的游戲公司追究相關責任。”但是,玩蟹科技開發(fā)的武俠游戲《大掌門》與游族網絡發(fā)行的《萌江湖》,由于在營收方面有相對搶眼的表現,業(yè)內均將其視為首當其沖的游戲被追究責任。
此后,伴隨掌趣科技出資人民幣17.39億元收購玩蟹科技100%的股權的消息水落石出,玩蟹科技與暢游方面的版權之爭也以和解的方式暫告一段落:據掌趣科技的收購報告書,9月29日,查良鏞先生(金庸)、搜狐暢游、完美世界與玩蟹科技簽訂《協(xié)議書》及其附件,同意玩蟹科技在現有使用的方式下繼續(xù)在《大掌門》中使用授權作品,直至2015 年7月31日;對于2013年10月1日前使用授權作品的行為,玩蟹科技應一次性支付固定金額的補償金;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玩蟹科技應將其獲得的游戲入賬凈收入按約定比例分給搜狐暢游、完美世界。而北京暢游此前對玩蟹提起的相關訴訟也已經撤訴,并獲得法院裁定準予。
10月16日,游族網絡就使用金庸小說元素正式致歉,并表示在近日對公司旗下全部游戲產品進行了詳細自查,對游戲中涉及的未經金庸授權使用的內容進行了徹底刪除。游族網絡方面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將加強對產品內容的監(jiān)控、對知識產權的尊重與保護。
“金庸了解到國內許多游戲未經許可改變了其作品,而其本人在國內沒有辦事處,因此在獲得金庸作品的獨家授權時所簽訂的協(xié)議中,有一項‘暢游有義務協(xié)助金庸做知識產權的維護’,所以我們要去幫助他做這個事情。”暢游公共關系副總裁李國龍對記者說,目前暢游使用發(fā)律師函這種相對較輕的形式來告知行業(yè),未來會繼續(xù)加大知識版權領域的維權。
游戲知識產權分類
這一輪由暢游等公司主導的保護版權浪潮中,主要涉及的是《著作權法》當中的改編權,即是將文學作品改編成電影、電視劇、漫畫和游戲等其他形式的作品。據了解,改編權按照權限高低可分為一般許可、獨家授權和獨占授權,末者即便是文學作品的作者本人也無權將其進行改編。
高新技術和網絡通訊產業(yè)方面的法律專家、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部高級合伙人李德成在10月18日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時表示,金庸獨家授權給暢游,暢游就有權自己運營并且打擊沒有獲得授權的公司。
“而如果別的游戲公司想要將金庸的作品改編成游戲,一種途徑是需要通過金庸獲得未獨家授權給其他游戲公司的作品改編權,另一種渠道是從暢游等游戲公司方面獲得授權,但前提是暢游等游戲公司獲得了金庸作品的轉授權。”李德成對記者說。
事實上,除了涉及改編權方面的問題,游戲行業(yè)從發(fā)展初期至今,許多其他知識產權保護問題一直在困擾著行業(yè)中的許多公司。盛大游戲與韓國wemade就《傳奇世界》的侵權事件、盛大游戲重擊非法外掛,跑跑卡丁車和騰訊QQ飛車以及暢游和麒麟游戲之間的紛爭,都是端游時代從侵權行為泛濫走向有秩序的經典案例。
李德成向記者概括,涉及游戲領域的知識產權侵權,主要包括:有些公司的產品涉及到其他公司的產品名稱,有可能會涉及商標權的侵權糾紛;游戲產品內容中的角色、情節(jié),有抄襲和復制是著作權侵權;還有游戲員工竊取原公司的程序,構成軟件著作權侵權;而如果有前員工竊取原公司的產品源代碼,同時還可能構成商業(yè)秘密侵權。
“游戲外掛方面兩種邏輯下判定的案件,首先游戲是網絡出版物,本身屬于網絡出版的一部分,如果沒有獲得審批并且獲得大量非法所得,會構成非法經營罪。”李德成表示,另外一種在認為網絡游戲是軟件著作權作品的邏輯下,用外掛做很多虛擬裝備進行售賣,這些虛擬裝備生成了軟件著作權的復制品,這種復制品未經許可并且獲利較大的,構成侵犯著作權罪。
“往往這些案件,公安機關介入會有多種原因,比如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罪或者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罪,或者是刪除計算機數據信息罪。”李德成說,后往往以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罪認定的比較少,比較常見的是非法經營罪,其次是侵犯著作權罪。
產權保護之困
游戲行業(yè)是一個高速發(fā)展的技術類行業(yè),而眾所周知,手游的發(fā)展更加迅猛,在運用法律手段來實現知識產權的保護方面,也需要法律的完善來支持。法律界人士告訴記者,在許多情況下,信息技術的日新月異發(fā)展總是要快于法律完善的速度。
10月17日,在杭州舉行的互聯網創(chuàng)新與知識產權保護高峰論壇上,電子數據取證方面成為許多法律界人士關注的焦點。
“在游戲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目前很多案件會涉及電子數據的提取、固定、展示和提交都有一定的技術難度,從目前關于電子數據的證據化,來應用在民事和刑事訴訟當中,門檻也比較高。”杭州六和律師事務所原知識產權部副主任孔建祥對記者說,電子數據的證據處理不好會導致證明目的無法實現,或者電子數據的真實性、客觀性和合法性得不到保障。
除此之外,手游甚至其他類型游戲,即便在公測和內測階段侵權跡象很明顯,但隨著游戲的運營和發(fā)展的需要,游戲會發(fā)生很多種變化,這時候則需要根據游戲不同時期、不同版本對產品的做各種類型的取證,這客觀上對知識產權的維護者帶來很大的負擔。
而在手游行業(yè)中跳槽行為比較普遍,進而引發(fā)的盜取源代碼等侵權行為也頗為嚴重。
關于源代碼的竊取的侵權案例,李德成也對記者說,法律對于商業(yè)秘密保護的要求比較嚴格,證明自己采取了保密措施等行為的證明難度很大,特別是精神行為人是否進行使用和修改源代碼這方面,獲得證據和線索比較有限也是一個問題,往往只能寄托于公安機關的偵查和人民法院的證據保全等措施。
“理論上來講,游戲公司一方面自己的授權需要比較全面,包括自己使用的權利和主張別人同時未經許可使用行為尋求訴訟的權利。”李德成對記者說,對于自己的作品著作權的進行商標申請,對源代碼保護尋求有效的措施,防止開發(fā)人員竊取復制或者跳槽以后進行使用,在運營過程中發(fā)現私服和外掛行為要及時行使技術和法律措施。
“但是游戲領域真正判決構成侵權的案件,雖然有但比例還比較少,目前在保護知識產權方面還有一定的難度。”李德成對記者說。